安装工程C.8.0分册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第四、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: 2.超高增加费:定额中操作高度均以3.6m为界限,如超过3.6m时,其超过部分(指由3.6m至操作物高度)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: 标高±(m) 3.6~8 3.6~12 3.6~16 3.6~20 超高系数 1.10 1.15 1.20 1.25 这里超高给定额子目乘以系数,那么它和“高层建筑增加费 21层以下 (70m)(给水、采暖、燃气工程)”重复吗?
当然不重复的,这属于两个不同的取费的,一个是单层超高的取费,一个是总层数高的取费的需要分开计算的。